又见ldquo家暴男rdquo

文昌一男子

与妻子争吵不休一气之下

竟将妻子举起

扔进了店铺门口的垃圾桶中

而男子的这种暴力举动

已不是一次两次了

让我们看看事情的经过

年11月9日文昌

文昌市法院文教法庭受理了一宗离婚纠纷案件,女方阿兰(化名)称其多次遭到丈夫老九(化名)施以家庭暴力,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她没料到,3天后,老九来自己的工作店面,吵闹不休。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众目睽睽之下,老九竟将妻子举起,扔进了店铺门口的垃圾桶中。

阿兰选择报警,老九当场被公安机关带走,公安机关对老九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元。

因担心丈夫继续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阿兰向法院提出禁止老九对其

实施殴打、跟踪、骚扰等行为的

人身安全保护令书面申请

承办该案的王绥允法官受理申请后,立即进行审查,确认老九在婚姻期间对阿兰实施家庭暴力,阿兰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定条件,遂于当日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书,禁止老九对阿兰实施殴打、跟踪、骚扰等行为,并及时向阿兰和被拘留在拘留所的老九送达了该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告知老九如违反禁令要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文昌市人民法院

发出的文昌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同时,法院还向文教镇派出所、阿兰居住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请上述单位联合协助执行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老九拘留期满释放后,王绥允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进行调解,对老九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后,劝说双方好聚好散,避免相看两相厌,寻事生非。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老九自愿与阿兰离婚。就此,一段感情破裂的婚姻以和平的方式落下帷幕。

该案不仅是文昌法院发出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也体现了文昌法院对推动全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公正高效运行,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纵深发展的决心。

法官表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说到“家庭暴力”

南瓜妹想到一部电视剧

可以说是童年阴影了

↓↓↓

剧中冯叔的每一个巴掌

隔着屏幕就能感受到被其支配的恐惧

愿每一个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人

都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家暴”说“不”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吴岳文

编辑:蛋黄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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